2025年10月15日作出(2025)苏0282破申59号民事裁决书,裁决受理宜兴市凯达制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2025)苏0282破47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瀛优律师事务所担任凯达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对债务人结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等员工债务的状况做查询承认是管理人责任。经管理人查询,开始审阅承认凯达公司的员工债务为0元。
对本公示的查询定论有贰言并要求进行更正的员工,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定见,并附相关依据,管理人将在收到贰言后再次复核、答复。管理人答复保持原定论的,贰言员工可向宜兴市公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公民东路1091号佳兆业广场6楼610-616室(江苏瀛优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